齐鲁银行宣布,遵循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决策,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完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及《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特此公告齐鲁银行降低存量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调整对象

齐鲁银行全面调整存量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引发市场关注

针对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利率调整:

(一)齐鲁银行已批准的用于住宅购买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涵盖纯商业贷款及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部分。

(二)利率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基础上浮动的幅度超过-30BP的现有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及多套住房贷款。

(三)需为浮动利率定价,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的贷款需先转换为浮动利率。

二、调整原则

(一)以LPR为基准的现有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若利率高于LPR-30BP,将调整至LPR-30BP。利率等于或低于LPR-30BP的贷款,维持不变。

(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贷款需客户主动申请转换为以LPR为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转换后若利率高于LPR-30BP,则调整至LPR-30BP。转换后不得恢复原固定或基准利率定价。

三、调整流程

(一)以LPR为基准且利率高于LPR-30BP的现有浮动利率贷款,齐鲁银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统一调整。调整后的利率即时生效,之前利息按原合同计算。

(二)固定或基准利率贷款,客户可在公告发布日至2024年10月23日向齐鲁银行提出转换申请。符合条件的贷款,将于2024年10月25日调整。之后提出申请的,将按调整规定执行。

四、客户提示

(一)客户若不同意批量调整,需在2024年10月23日前书面提出。未提出者视为同意调整。

(二)利率调整后,齐鲁银行将通过短信通知客户;客户也可通过手机银行查询调整后的利率和还款计划。

(三)齐鲁银行在调整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为防止诈骗,请勿轻信非官方渠道的信息。

(四)请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