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个人曾动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次,婚后是否可行再次申请?离婚后,公积金贷款的还款责任如何划分?本文将围绕这些焦点问题进行探讨,助你更深入理解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政策。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那些事儿,你真的都了解吗?

各位朋友,今天我们来探讨一下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疑问。许多人好奇,如果夫妻双方婚前都曾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婚后是否还能申请。依据《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婚前双方各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即家庭已使用两次,不论贷款是否还清,均不可再次申请。

另外,若夫妻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离婚后若对房产归属有约定,未获房产的一方是否可免除还款责任或重新申请贷款?根据《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未获房产的一方不能免除还款责任,也不得再次申请。作为共同借款人,双方已享受过贷款政策,离婚后仍需共同偿还贷款。在贷款未结清前,双方均不可再次申请。即便贷款已结清,再次申请时,前一次贷款记录仍计入使用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