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日报》:聚焦地方发展,传递民生声音,记录时代变迁
海东市乐都区居民李恒军近期向本报反映,他在10年前通过商业贷款在乐都区购置了首套房,如今贷款已全部偿还。他关心的是,若在平安区购置第二套房,是否仍能享受首套房的贷款优惠政策。
据海东市房产管理局的消息,只要购房者在购房所在县区或河湟新区内没有其他成套住房,或者仅有一套住房且正在办理转让或已实际出售,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仍可被认定为首次购房,从而享受首套房的商业贷款优惠。至于那些已拥有一套以上住房并结清贷款的家庭,如果申请改善住房,银行将根据申请人的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谨慎决定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这些比例和利率不会低于第二套房的标准,并且银行必须迅速执行国家最优惠的信贷政策,确保将现有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贷款的水平,并将二套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从25%降低至15%。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