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种子’企业贷款贴息申报指南发布通知
天津市工信局与财政局联合发布通知,启动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种子”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旨在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考察天津时的重要指示,推动本市中小企业优质发展,减轻企业融资负担。根据《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申报面向2024年度有效期内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种子”企业,贴息范围限定在2024年至2024年间的贷款业务。
申报条件明确,企业需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名单,且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质量问题和环境污染事件,未涉及违法违规行为。贴息政策方面,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获最高50万元贴息,而“种子”企业最高为10万元,并规定一旦升级认定,之前所得贴息将计入升级后的补贴总额。
申报流程包括区级初审、市级评审和资金下达三个环节。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营业执照、审计报告、信用报告等,并要求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注意事项中强调,贷款必须来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金融机构,并明确了不符合奖励条件的贷款类型。
申报受理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至11月6日,区级部门需在11月11日前完成材料报送。相关表格和文件作为附件一同发布,以供企业下载使用。如有疑问,可联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发展处祖晓岑,电话83602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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