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首批北京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及通知
致各相关单位:
为深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普及与惠及,推动首都创新型企业的成长,加速构建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依据《促进北京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即将开展2025年首批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以下为相关通知事项:
一、资金支持范围与额度
(一)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补贴
对在北京市成功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企业,若知识产权质权设立时间早于或等于贷款结清时间,按贷款实际利率的50%以内进行贴息。组合贷款中仅针对知识产权质押部分给予支持。若贷款利率上浮超过同期LPR的40%,则按上浮40%计算实际利率。每家企业年度贴息上限为30万元。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本补贴
对在北京市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企业,在办理过程中产生的评估费、担保费等综合成本费用,按50%以内比例补贴。每家企业年度补贴上限为2万元。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
为银行、担保等机构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且发生不良贷款的,按风险承担部分的50%以内进行补偿。单一机构年度补偿上限为100万元,涉及同一家企业多笔不良贷款的,补偿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并按风险承担比例分配。组合贷款仅对知识产权质押部分进行补偿。
二、申报条件
(一)贴息及成本补贴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须为在北京市注册、正常运营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已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2. 申报贷款需以企业合法拥有的知识产权为主要质押物,并在法定质押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备案。
3. 贷款结清时间应在2024年1月1日至9月30日之间。
4. 申报贴息需提供银行或担保机构出具的知识产权质押比例及贷款金额证明。
5. 成本费用补贴需提供企业自行支付的相关费用凭证。
(二)风险补偿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须为北京市设立的金融机构或注册的评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2. 获贷企业须为在北京市注册、正常运营的独立法人企业。
3. 申报贷款须在法定质押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备案。
4. 贷款发生不良时间应在2024年1月1日至9月30日之间。
三、申报流程及材料
(一)申报流程
1. 通过指定链接进入北京市人民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进行申报。
2. 查询初步审核意见,并根据补正意见在规定时间内修改重新提交。
3. 通过初步审核后,按通知要求邮寄纸质材料。
(二)申报材料
1. 贴息或成本费用补贴需提供:申报书、营业执照、知识产权授权、质押登记材料、贷款相关信息及结清情况说明、贷款相关合同、费用支付凭证等。
2. 风险补偿需提供:申报书、营业执照、贷款相关合同及放款凭证、质押登记材料、不良时间节点材料、再担保或再保险协议等。
(三)申报时间
1. 申报书提交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日。
2. 其他申报材料可在申报书提交后至2024年11月30日补充提交。
四、其他事项
市知识产权局将根据财政预算批复情况确定资金支持比例和额度。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同类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失信行为惩戒期内的申报主体取消申报资格。资金拨付前,若申报主体已吊销、注销或迁出本市,或因失信被惩戒,将不再予以支持。
五、咨询方式
邮箱:cujinzhongxin-cxfwb@zscqj.beijing.gov.cn
电话:010-66127117、64021880、6402188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8:00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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