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对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69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详细答复函”
针对委员提出的《关于优化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以促进创业》(提案编号0698)的建议,以下为回应内容:
一、政策现状与背景解读
依据我国财政部发布的《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24〕75号),创业担保贷款是由担保基金或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银行向符合条件个体或小微企业发放的用于促进就业的贷款。适用对象包括十类重点就业群体,如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困难者、退役军人等,以及满足特定条件的小微企业。财政部门对这两类贷款实施50%的贴息。
自2016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以来,财政部三次调整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始终围绕支持重点就业群体创业就业的核心目标。在最新修订中,小微企业新招用重点就业群体的比例要求降低,贴息比例统一为50%,旨在简化操作,提高政策执行力。
我省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效果显著,截至2024年底,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6.4%,有力支持了创业和就业。
二、建议处理情况
委员提出的建议涉及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吸纳特定群体就业等方面,建议采取递进式贴息政策。然而,根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超出规定范围的贷款不支持贴息。若将支持范围扩大至所有在职职工,并调整贴息比例,将违反中央政策,无法享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三、未来工作计划
财政厅将积极采纳委员建议,与相关部门协作,充分利用中央政策,同时实施省级金融政策,如“支小惠商贷”,共同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具体措施包括:确保政策落实,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加强财政与金融互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确保融资成本合理,提升就业带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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